不動產稅務專區 [ 房屋稅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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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如何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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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如何課徵?

  房屋稅2.0新制,核心在於「全國歸戶」與「差別稅率」,旨在增加多屋族與空置房屋的持有成本。是對房屋所有人於持有房屋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所謂房屋,除了一般通稱的房屋外,還包含其他形狀特殊而供住宅、工作、營業等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例如夾層屋及各種形狀之散裝倉庫、油槽及加油亭等。

●課徵期間:上一年7月1日-當年6月30日

●課徵範圍:附著於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及可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

●課徵方式:修法後按「年」課徵,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2月末日

●變更房屋使用情形:修法後開徵40日以前(即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次一工作日)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
[ 稅額減少:當期適用(逾期申報自次期適用);稅額增加:次期適用 ]

●繳稅期間:每年5月1日-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