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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服務費怎麼算?內政部不動產仲介報酬規定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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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服務費怎麼算?內政部不動產仲介報酬規定一次看懂

  不動產買賣或租賃時,許多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仲介服務費怎麼算?」依行政院內政部中華民國89年7月19日內政部臺(89)內中地字第8979517號函修正全文4點;並自89年7月1日實施。依據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服務報酬計收標準》規定,房屋買賣仲介費與租賃服務報酬皆有明確上限,但實際收費比例並非固定,而是由買賣雙方與不動產經紀業者依市場機制協議訂定。本文將帶您一次了解仲介服務費計算方式、合法收費標準、買賣與租賃差異,以及簽約前必須注意的事項。

仲介業服務報酬計收標準規定

一、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金。

二、前述報酬標準為收費之最高上限,並非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收費比率,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仍應本於自由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個別訂定明確之收費標準,且不得有聯合壟斷、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三、本項報酬標準應提供仲介服務之項目,不得少於內政部頒「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所訂之範圍,不包括「租賃」案件。

四、經紀業或經紀人員應將所欲收取報酬標準及買賣或租賃一方或雙方之比率,記載於房地產委託銷售契約書、要約書,或租賃委託契約書、要約書,俾使買賣或租賃雙方事先充分瞭解。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