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下載專區 > 公證應備文件 >租賃契約公證應備文件

公證應備文件

字體大小調整

租賃契約公證應備文件

列印

一、請求人(出租人、承租人、保證人):

1.自然人:國民身份證、印章。

2.法人、公司、商號:

(1)公司變更事項登記表或法人設立登記核准公文函(影本即可)。
(2)負責人身份證。
(3)公司大小章。

3.出租人:

(1)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及地價稅單,並備影本一份存卷。
(2)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並備影本一份存卷。

二、代理人:

1.國民身份證、印章。

2.授權書。
(1) 自然人:
(A)最新印鑑證明書。        
(B)授權書上之印文須與印鑑證明書上之印鑑相符。
(2) 法 人:
(A)最新之變更登記事項卡副卡正本、影本。        
(B)影本須加蓋同事項卡上之公司大小章。        
(C)正本核對後發還,影本存卷。


三、見證人:國民身份證、印章。

★ 請求人中若有不識字者就必須要有見證人。


更新日期:2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