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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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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中】中和秀朗橋北側區段徵收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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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區段徵收科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98、3509、3511、3513、3515、3517~3524、3527~3547

1.計畫概要:
(1)開發緣起
  中和秀朗橋北側住宅區(即本計畫區)位於新店溪左岸,原於88年7月8日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由排水溝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及道路用地,與華中橋西側住宅區採跨區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於88年7月9日即據以擬定細部計畫範圍之整體規劃,後因環河快速道路考量建設期程具急迫性,業已完成一般徵收方式取得土地,故主要計畫於94年7月25日變更修正事業及財務計畫,改為分別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再配合於94年7月29日變更調整細部計畫,惟該細部計畫書第柒點略以「…未經經濟部水利署公告解除河川安全管制區域範圍前,其有關開發建築行為仍應依水利法第82、83及83-1條之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範圍經水利署108年9月25日公告調整水道治理計畫及用地範圍線、109年5月27日公告調整河川區域線,於劃出河川安全管制區域後,考量計畫區發展現況、範圍內消防用地出勤動線及交通需求辦理變更細部計畫,增設開發區東側(鄰環河快速道路)10公尺計畫道路,並考量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已於103年4月29日發布實施,為免本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與該細則重複或競合,故一併調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並於109年6月15日公展、12月3日發布實施。本府即配合辦理後續區段徵收作業
(2)開發範圍及面積
  區段徵收開發面積約4.255公頃。四至如下:

東:至新北環河快速道路 
西:至成功路97巷及環河東路四段
南:秀朗橋頭
北:至環河東路四段及新北環河快速道路口



(3)土地使用計畫
◆中和秀朗橋北側細部計畫圖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配置及建蔽率、容積率一覽表

(4)開發效益
一、對區內土地所有權人而言
(一)提高土地利用價值
  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之抵價地面積,雖較原有土地少,但因其容許使用強度提高及反映整體開發建設成果,大大提高土地利用價值。
(二)減省土地稅賦
  原土地所有權人參加區段徵收,無論是領取現金補償或是申請領回抵價地,皆可免徵土地增值稅;申請領回抵價地者,於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亦可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40;又區段徵收完成後,地價稅還可減半徵收2 年,地主享有減稅之優惠。
(三)提升居住環境品質
  區段徵收建設完成後,各項公共設施完備,地籍方整,居住環境品質提升,居民可享有完善生活空間。

二、對社會整體層面而言
(一)加速公共建設
  透過區段徵收政府可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並施作相關公共工程,有效加速公共建設之興建。
(二)促進地區發展
  區段徵收可促進土地整體開發利用,帶動地方經濟成長並促進地區均衡發展。
(三)節省政府財政支出
  政府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節省巨額購地及建設經費支出,有效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四)符合漲價歸公社會公平原則
  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之農業區、保護區或原為不可建築之土地,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或其他可建築土地等,土地價值大幅提高,其價值之增漲並非地主單獨努力而得,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參加區段徵收後,可領回抵付補償地價之抵價地,符合漲價歸公及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五)健全地籍管理
  區段徵收後地籍重新整理,可消除畸零不整地形,並減少土地界址糾紛。

2.開發進度:
作業流程與進度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2023.12
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1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