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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辦-已完成】板橋江翠北側(發展單元FG區)自辦市地重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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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重劃科
電話: 02-29603456 分機3495

一、都市計畫
(一)100年7月7日公告主要計畫。
(二)100年7月8日公告細部計畫。


二、開發範圍
本自辦重劃區座落板橋市,範圍包括江子翠段第一、二、三、四崁、中洲段、大埔尾段之部份土地,其四至範圍如下:東以臨新店溪側環河道路(不含)為界,西以臨板橋江翠北側整體開發區E區為界,南以板橋(江子翠及十二埒地區)都市計畫區為界,北以臨大漢溪之環河道路(不含)為界。


三、開發面積
總面積約21.80公頃。


四、土地使用計畫
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8.88公頃,包括計畫道路3.13公頃、公園3.18公頃、國中小學2.57公頃,餘12.93公頃為可建築土地。


五、開發效益
(一)建築用地規劃:重劃後提供除可建築用地面積約12.93公頃,預計容納人口6,000人,並經由地籍整理,規劃方整建築用地。
(二)公共設施完善:重劃完成後,區內各項公共設施完竣,利於當地民眾使用。計有計畫道路3.13公頃、公園3.18公頃、國中小學2.57公頃,合計8.88公頃土地,可大幅節省政府徵購公共設施用地費用數億元。
(三)充裕地方財政:重劃完成後,由於公共設施完竣,土地方整,可刺激土地建築使用,加速地方建設,增加稅源。
(四)改善生活品質:重劃完成後,可提高當地生活居住環境品質,建構優美舒適的住宅空間。


六、開發作業進度
(一)成立籌備會:98年10月21日
(二)核定重劃範圍:98年10月27日
(三)重劃計畫書公告:100年8月15日
(四)第一次會員大會:100年9月22日
(五)核定第一次會員大會紀錄及成立重劃會:100年10月20日
(六)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公告:101年6月11日~101年7月11日
(七)公告禁止或限制期間:101年9月1日~102年11月30日、104年7月22日~104年10月21日
(八)核定工程預算書圖:101年5月24日。
(九)工程開工及進度:101年9月17日工程開工、104年1月20日工程竣工、105年5月4 日全區公設驗收接管完成
(十)土地分配公告:104年7月29日-104年8月28日
(十一)土地登記完成:106年3月30日

七、都市計畫圖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2023.12
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