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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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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辦-已完成】永翠水岸綠能特區(發展單元AB區)自辦市地重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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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重劃科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87
一、都市計畫
(一)99年4月15日起發布實施主要計畫。
(二)99年4月16日起發布實施細部計畫。


二、開發範圍:
東以板橋都市計畫區為界。西以板橋(浮洲地區)都市計畫區為界。南以板橋都市計畫區為界。北以大漢溪為界。


三、開發面積:
總面積約18公頃。


四、土地使用計畫:
本區各項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包括道路用地面積5.3公頃、公園用地面積1.3公頃、停車場用地面積0.91公頃,共計約7.51公頃,佔範圍面積41.7%;非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部分,包括加油站用地0.16公頃、環保用地2.32公頃,共計約2.48公頃,佔範圍面積13.8%;餘約8公頃為可建築土地。

五、開發效益
(一)地籍完整:重劃後每筆土地均面臨道路,且無畸零地,可即時興建房屋,預計提供可建築用地面積約8公頃。
(二)公共設施完善:重劃完成後,區內各項公共設施均設置完成,可提高生活居住環境,建立優美舒適的住宅空間。
(三)減輕政府財力負擔:無償取得本區各項公共設施用地約7.51公頃,以區內公共設施平均公告現值32,600元/㎡加計四成計算(45,640元/㎡),可節省政府徵收費用約34.28億元。
(四)充裕地方財政:重劃完成後,由於公共設施完竣,土地方整,刺激土地建築使用,加速地方建設,增加稅源。


六、開發作業進度
(一)成立籌備會:98年10月21日。
(二)核定重劃範圍: 98年10月21日。
(三)重劃計畫書公告:99年4月27日~99年5月27日。
(四)第一次會員大會:99年12月1日。
(五)核定第一次會員大會紀錄及成立重劃會:99年12月20日。
(六)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公告:99年12月29日~100年1月28日。
(七)公告禁止或限制期間:100年2月15日~101年8月14日。
(八)核定工程預算書圖:99年12月21日。
(九)工程開工及進度:99年12月24日工程開工、104年11月4日竣工、104年12月22日公設移交接管。
(十)重劃前後地價評定:100年6月10日。
(十一)土地分配公告:101年8月13日~101年9月12日。
(十二)土地登記:104年12月1日。
(十三)私有土地點交:105年5月11日。
(十四)財務結算公告:107年10月9日~107年10月15日。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