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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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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未分配盈餘減稅 財部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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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協助企業疫後復甦加速轉型,掌握商機,工商協進會工商、產業政策委員會日前召開委員會,會中決議,函請經濟部會同財政部研議修正《產創條例》,延長智慧機械與5G設備投資抵減期限至2029年底,並免徵或放寬未分配盈餘可減徵5%投資範圍,納入併購項目。

  據悉,財經部會有共識規劃延長智機及5G設備投資抵減期限,但對擴大未分配盈餘減稅訴求,持保留態度。

  工商協進會指出,為扶植產業升級,2019年修正《產創條例》明訂智慧機械及5G投資者,可享三年及四年投資抵減優惠。但是,依據財政部資料顯示,修法後的第一年、2020年5月報稅紀錄,業者申請件數約1,000件,申請投資金額約900多億元,不論件數與金額都不如預期。

  工商協進會分析指出,主因疫情衝擊不利企業籌資,同時,製造業智慧化程度及腳步不一,進而不得不延緩了智慧機械與5G設備的投資計畫,但是,這一延宕,相關優惠也即將在2021、2022年陸續屆滿,因此,為了協助企業疫後加速轉型,也為疫後振興經濟,盼能延長期限至2029年底。

  工商協進會進一步指出,當疫情重創全球經濟中,台灣因為防疫有成,接獲不少轉單,同時,海外台商回台擴廠、國內廠商也加碼投資,正是鼓勵企業以未分配盈餘進行投資的時機。但工商協進會直言,現行《產創條例》誘因有限,不能發揮刺激投資效果。依現行《產創條例》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定義為: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達一定金額,才能減徵5%營所稅。

  工商協進會指出,為振興疫後經濟、也為鼓勵企業以未分配盈餘進行投資,建議免徵,或放寬未分配盈餘得減徵5%營所稅的投資項目範圍,例如增加以併購方式取得資產,也可適用。同時,2019年度《產創條例》修正前,歷年未分配盈餘已加徵5%~10%營所稅者,在進行實質投資後應一併適用,予以退稅。

  針對未分配盈餘訴求,財政部持保留態度。官員表示,我國自2018年起已將未分配盈餘稅從10%減半為5%,並提供實質投資抵減優惠,考慮到國家財政與稅制合理性未分配盈餘稅不宜再降稅。至於實質投資範圍納入併購,財政部持反對看法,因為併購屬於公司間整併,屬於資產轉移,未能產生帶動投資效益,何況企併法已提供商譽可攤提併購費用等誘因,不宜再放寬。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21.07.29
【記者譚淑珍、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