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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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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廠登記截止 納管不到1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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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特定工廠協進會」十八日在新北市三峽舉辦會員大會,除了各縣市同屬「中華民國特定工廠聯合會」、推動地下工廠合法化的團體到場聲援之外,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也到場,向一百多位爭取納管的工廠老闆說明政府的政策。立委蘇巧慧致詞時表示,「為了安心拚經濟,民意代表和政府官員都會協助輔導工廠合法納管。」但據了解,申請納管的期限已過,但成功登記的工廠僅占「臨時登記工廠」的六成,還不包括從未登記的地下工廠。

  政府為管理農地上的工廠,早在2001年就制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 期間經過多次修訂,讓未登記的地下工廠納管為「臨時登記工廠」,並在去年再度修法,開放讓非高汙染的未登記工廠登記,在2016年5月20日前就已設立的農地工廠,若非位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的區域,就可提出改善計畫,改善完成後通過消防、水利、環保、水保及建築等項目的審查,即能取得特定登記證成為「特登工廠」,若轉型成果符合規定,則有機會在20年內轉為合法。

  「希望農地工廠的業者要照規矩來,我們有條件合法化。」高雄田園工廠創新協會」理事長李榮坤說,許多業者希望能合法納管、繳稅,但各級政府單位的規範繁瑣,導致審核的程序牛步化,全台過去已「臨時登記」的工廠約有7500間,但截至6月20日期限前,卻只有約六成完成「特定工廠」登記,完成整個程序成為合法工廠的更不到20家,這還不包括從未登記的業。他建議,地方政府應設立單一窗口,加強收件效率,讓合乎規定的工廠能依法納管,也才能夠有效監督、避免工廠汙染或影響環境,合法的工廠納管,有違法的情況就開罰甚至勒令關廠。

  立委林岱樺指出,曾接獲許多田園工廠業者的陳情,希望釐清「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中所規定的建敝率、綠區範圖以及農業群聚區域等規定,但發現農委會與經濟部都無法做主,現在正積極與行政院聯繫溝通中。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蔡佳昇指出,國內7500家臨時登記工廠納管的進度,並不對外公布大約進行到五至六成;他說,《工輔法》是一種亡羊補牢的正面措施,但在輔導符合《工輔法》規定的工廠合法化的同時,政府也應該積極處理在2016年5月20日之後才設立的非法地下工廠,否則就喪失推動《工輔法》的意義。

資料來源:中時新聞網 20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