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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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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申報期限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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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因應農曆春節到來,部分在去年12月底已購房,但是申報土地增值稅卡到春節假期的話,最晚可在1月30日前申報,仍有機會適用前一年度較優惠稅基。

  官員表示,在年度轉換之際買賣不動產時,隔年的土地現值可能會調漲,民眾也要負擔較高的土增稅,但是民眾只要如期在30日內申報土增稅,依然能夠用前一年度的土地現值來計稅,對民眾來說會比較划算。

  舉例來說,A土地去年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3,000元,今年漲到每平方公尺5,000元,有位吳小姐將A地出售後,並於去年12月31日訂定契約書,那麼吳小姐在今年1月30日前申報,就可以用每平方公尺3,000元申報移轉現值;要是吳小姐拖到今年1月31日才申報,就會以每平方公尺5,000元來計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0.01.10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