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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9-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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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匯回傳下一代 需考量遺贈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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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資金匯回是否全數皆會被課稅?」中信銀行理財智庫表示,依據現行法規,有三類型資金匯回不用課稅:匯回屬於本金部份(收回存款、借款)、已完納稅捐、過核課期間的資金。但這三種都要舉證,就會需要符合:不可逆、個人專屬性、第三方提供。

  中信銀行理財智庫提醒,最低稅負制是針對海外所得課稅,例如利息、營利所得、薪資所得等,是以「所得發生年度認定」而非以匯入時間點認定。

  「用子女名義申請專法匯回境外資金能否免稅?」中信銀行理財智庫回應,專法僅豁免所得稅,並沒有豁免遺產稅及贈與稅,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此外,專法僅就本次資金返鄉涉所得性質部份,免依一般所得稅制課徵所得稅或基本稅額,但若境外資金涉及遺產、贈與或其他課稅方面,仍需因遺產、贈與稅法,或相關稅法規定進行課稅。

  海外資金回台之後,財富擁有者最擔憂還是如何傳承下一代,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黃文利指出,目前家族傳承常用有六大工具,包括家族控股公司(全球企業最常運用的基本工具)、家族憲法(家族傳承與紛爭解決機制)、閉鎖型公司(2015年上路的控股工具)、境外或境內信託(以信託契約約定信託財產資產管理與利益分配方式)、保險(透過保險做好資產保全╱照顧特定人)、財團法人基金會╱公益信託(股權贈與基金會╱公益信託)等六大工具。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9.12.03
【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