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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7-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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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議房地產稅開徵需釐清四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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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議房地產稅開徵需釐清四個常識
 
資料來源:北京新浪網 2017.03.03
 
  新華社播發迎接全國兩會特稿《2017年兩會十大熱點前瞻》,「房地產調控」在列(3月2日人民網)。而網上所作兩會樓市熱詞調查,「房地產稅開徵」赫列第一。隨著兩會召開,議論「房地產稅開徵」的熱度勢必「水漲船高」。而熱議房地產稅開徵,起碼有必要釐清以下四個常識。

  首先,開徵房地產稅已是定論。換言之,房地產稅不是要不要開徵,而是何時開徵。近日輿論關注最新焦點是: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2月23日在國新辦發佈會說,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要求開展工作。高層在兩會前重要時間節點披露此信息,可以說,透露房地產稅開徵信號已然十分明確,其也切合中央之前「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多次公開表述。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修文提到,調整后的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已經將房地產稅法列入了第一類的立法項目。全國人大常委會當年立法工作計劃,也將房地產稅法列入為預備項目。換言之,儘管房地產稅何時開徵仍不確定,但開徵是確定的,再糾纏要不要開徵已無意義。

  其次,房地產稅開徵不等於降房價。房地產稅本是各界公認並被國外實踐驗證,藉以住房保有環節課稅加大持有成本有效打擊炒房、逼退投機客促進樓市理性回歸的「重器」。2016年12月中旬,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要求回歸住房居住屬性,並強調運用金融、土地、財稅、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去年12月21日下午,習近平同志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進一步指出,「要準確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房地產稅立法,正是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之一。著名財稅學者賈康近日談及房地產稅功能時指出:「對房價的影響更多是遏制那種肆無忌憚的炒作。但不要指望房地產稅出台後,房價就應聲而落。」

  再者,不等於全民加稅。早先多數專家認為,房地產稅開徵后應該設計免征範圍,只針對超出個人基本住房需求以上部分徵稅。關於免征範圍,有兩種主流觀點,一類觀點支持免稅標準按人均居住面積,比如上海試點房產稅按照人均免稅住房面積為60平方米;另一類觀點認為免稅標準應按照房屋價值確定免征額,因為不同地區相同居住面積價值可能相差很大,按照人均居住面積免稅,就會有利於高價房主而不利於低價房主。也就是說,只要你不炒房,只購買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的房屋,就不需要徵稅;既然大部分人購房只為滿足基本住房需求,自然大部分人根本無需納稅。

  還有,房地產稅不會必然推高房價。房地產稅是對住房保有環節徵稅,並藉此促使樓市回歸市場理性。只有樓市回歸市場理性,開徵后勢必帶來雙重效應,一是逼炒房客拋房加大二手住房供給;二是促使潛在炒房客住手,加大一手住房供給。在供求規律作用下,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都不可能導致推高房價。

  只有釐清這些常識,才能減少熱議噪音,趨向理性討論,進而達成廣泛共識。

【文/陳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