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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26-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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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保存登記房屋怎麼繼承?流程與文件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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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沒有權狀,也能辦理繼承嗎?

  家中長輩過世後,才發現留下的房屋沒有辦理保存登記,不少繼承人會疑惑:「沒有建物權狀,這間房子到底要怎麼繼承?」其實,未辦保存登記房屋與一般有保存登記的房屋,辦理方式不同,不是直接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繼承登記,而是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

有沒有保存登記,辦理方式不同

  如果是已辦理保存登記的房屋,繼承人應依規定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但如果是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由於沒有建物所有權登記資料,則應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辦理時要準備哪些資料?

  申請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的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通常應檢附:

1.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2.繼承系統表
3.遺產分割協議書(依應繼分繼承者免附)
4.法院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函(無人拋棄繼承者免附)

  準備好相關文件後,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即可。

繼承老屋、廠房都要先確認

  如果繼承的是早期老屋、倉庫或廠房,除了確認是否辦理保存登記,也建議一併確認房屋稅籍、土地權利及實際使用狀況。尤其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日後若涉及買賣、出租、改建或家族分產,更應先把相關資料釐清,避免日後才發現產權或稅籍資料需要補正。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