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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6-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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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併分割要繳契稅嗎?廠房移轉免徵條件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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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擴大營運、企業併購或組織調整時,常會涉及廠房、辦公室等不動產移轉。公司合併或分割雖然都會造成房屋所有權變更,但契稅申報規定並不相同。法人合併通常不需申報契稅;法人分割則須依規定辦理契稅免徵申請,企業辦理前應先了解相關程序,避免影響產權移轉。

法人合併移轉房屋免申報契稅

  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因買賣、贈與、交換、分割等原因移轉時,原則上需申報契稅

  不過,公司合併後由存續公司或新成立公司承受消滅公司的廠房及不動產,屬於法人權利義務的承接,並非一般交易行為,因此不屬契稅課徵範圍。

  企業可持經濟部核准函及相關文件,直接向地政事務所辦理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不需申報契稅或申請免稅證明。

法人分割移轉廠房,符合條件可申請免徵契稅

  公司分割時,若由新公司發行新股取得原公司廠房等不動產所有權,在性質上屬於「買賣」行為。

  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若以具表決權股份作為支付對價達65%以上,符合條件者可免徵契稅,但公司仍須於分割基準日起30日內,檢附分割契約書、核准函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等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並申請免徵,取得「契稅免稅證明書」後,才能辦理移轉登記。

企業移轉廠房前應先確認稅務規定

  企業在購買廠房、擴廠或進行公司資產調整時,除了評估土地、廠房條件,也應提前了解契稅及產權移轉規定,避免因申報程序不同影響交易進度。

發文單位:地王不動產資訊網
發  文 者:地王不動產
發文日期:2026.07.23